一 总则

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: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。

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。本基金会面向公众,募捐的地域范围是:地方。
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:本基金会是由吴作人先生出资基金本金,海内外著名人士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、社会公益性团体,旨在发扬优秀的中国文化,促进现代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。
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叁佰万元整,来源于吴作人先生及其家属的捐赠及海内外个人、机构的捐赠。

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,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中央统战部。

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是: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新纪元家园2号楼7单元303室。